索引号: 11371100MB2854026W/2025-002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组配分类: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5-06-10 效力状态:
标题: 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5-06-10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要负责人:

李伟

职务: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联系方式:

0633-2225897

办公地址:

日照市高新六路177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冬季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区直有关部门和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

高新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区直有关部门和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与市应急局、东港区应急管理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依法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工作。

高新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值班室)、安全管理科、指挥中心、灾害救助科、综合执法管理科五个科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个大队,督查中队、直属中队、河山中队、香河中队等四个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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